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幼儿园装修生活用品房最新规定
时间:2019-03-05 17:05:42

幼儿园装修生活用品房最新规定

1、幼儿园的生活用房应由幼儿生活单元和公共活动用房组成。

2、幼儿园单元应设置活动室、寝室、卫生间、衣帽储藏间等基本空间。

3、幼儿园生活单元房间的最小使用面积不应小于表3.3的规定,当活动室与寝室合用时,其房间最小使用面积不小于120

4、活动室宜设阳台或室外活动平台,且不应影响幼儿生活用房的旧照。

5、同一个班的活动室与寝室应设置在同一楼层内。

6、活动室、寝室、多功能活动室等幼儿使用的房间应做暖性、有弹性的地面,儿童使用的通道地面应采用防滑材料。

7、活动室、寝室、多功能活动室等幼儿使用的房间应做暖性、有弹性的地面,儿童使用的通道地面应采用防滑材料。

8、活动室、多功能活动室等室内墙面应具有展示教材、作品和空间布置的条件。

9、寝室应保证每一幼儿设置一张床铺的空间,不应布置双层床。床位侧面或端部距外墙止回流的机械通风设施。

10、卫生间应由厕所、盥洗室组成,并宜分间或分隔设置。无外窗的卫生间,应设置防止回流的机械通风设施。

本文来自:东莞市童乐设计装修服务有限公司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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